2007年1月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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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证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访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
本报记者 仇健

  开栏语:为了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公证,宣传公证,本报和省司法厅联合推出“浙江公证好新闻”专栏,向读者解读和公证有关的法律规范,记录公证办理中的感人瞬间,讲述公务员的先进事迹。

  本报讯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公证已经逐渐走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近日,本报记者专访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
  公证是一项传统而古老的法律服务,可是真正蓬勃发展还是在近六七年。陈志忠说,2006年3月1日《公证法》的实施更为公证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统计,我省公证的办证量每年都呈递增趋势。我省92家公证处,446名执业公证员的公证业务总量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前三名,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证管理综合考评前十名。
  如今的公证业务,不再局限于遗嘱、房产交易等传统项目,各种新型、另类公证的出现折射出人们多样的法律需求,而公证也被深深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建设和谐社会,公证大有可为。陈志忠说,今年全省专门开展了“公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拆迁、水库移民、政府采购,这些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事件都在我省公证员的介入下公平有序地进行,既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出现,又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同时也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公正形象。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水库移民公证上,丽水市青田、景宁等公证机构考虑到库区移民相对困难较多,还累计为大约5万移民减免了公证费用。据移民办提供的数据,仅青田县就为移民减免公证费近百万元。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在各类经济活动中,公证也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陈志忠说,公证机构的介入,帮助民营企业运用公证手段降低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帮助民营企业理顺股权,明晰产权关系,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虽然,公证和我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可是,由于公证机构只设在县、市一级,农民享受公证服务有很大的不便。据统计,在全省大量的公证中,只有1/29是来自农村的。陈志忠说,事实上,农村对公证的需求量是很大的。今年下半年,他在庆元农村进行调研,当地一名镇领导告诉他,村民们在土地承包、山林转让等日常经济活动中都很希望有公证的介入。可惜山区偏远、交通不便,办公证很不方便。
  陈志忠在之后的调研中发现,新农村的建设中,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等都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好极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如果合理运用公证这个法律武器就可以做到未雨绸缪,消除彼此的隔阂和不信任感,为人们相互合作和交流架起一座诚信的桥梁。
  为此,省司法厅打算在新的一年将公证服务向乡镇和农村延伸。陈志忠介绍说,先在乡镇和农村建立公证信息员,由信息员收集信息,公证处收到信息反馈后定期到乡镇和农村上门服务。这样一来,农民朋友在自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公证服务了。据了解,信息员制度已在临安等地进行尝试,2008年将逐步向全省的乡镇和农村推广。